解析: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若他人在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期间,行为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抑或为其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服务等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范畴内,便可以对该案件予以立案调查。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表现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为超过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需的各类帮助;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向他人支付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金额等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倘若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运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向其提供帮助,并且满足上述任意一种情形,警方即可对该涉案者予以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