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常情况下,一旦涉及到“情节严重”的情况,便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在此类案件中,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况:为三名或以上人员提供此种服务;交易结算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二十万元及以上;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获取的资金高达人民币五万元及以上;违法所得超过人民币一万元;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参与此类活动;被协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等等。针对这些情况,法院将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以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