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故意伤害导致九级伤残的相关赔偿问题,通常所包含的项目有: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等。在处理治疗费用时,应以实际产生的金额进行计算。而在讨论护理费用时,则需要参考护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护理期限这些因素。针对误工费用部分,其数额应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其工作收入情况来予以确定。至于残疾赔偿金方面,它是根据受害人的劳动能力损害程度或伤残级别,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具体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来说,他们的年龄每增长一岁,残疾赔偿金的年限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而对于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而言,他们的残疾赔偿金年限将被限制为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