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审判过程中,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司法程序与刑期的长短之间并不存在紧密联系。取保候审仅是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作为衡量最终判决结果的唯一标准。刑罚的量定深度和广度是根据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影响以及其他诸多要素等复杂因素来进行评估的。针对轻微程度的犯罪行为,通常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然而,对那些行为恶劣严重的罪犯,其收到的处罚力度将会相应加大。然而,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决定刑期的具体长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