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具有显著价值。在此种制度之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得以豁免拘禁,他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自主地支配自己的时间,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发展及处理结果。如此不仅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基本权益,诸如劳动者享有工作的权利以及维持家庭生活的稳定等基础权益;而且,也能有效缓解监狱看守的押解压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即已终结或者结案,当事人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