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公正现象的申诉途径,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递交书面异议书。此项操作需在执行程序尚未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完成,同时应随附相关的证据资料作为支撑。其次,倘若对执行法院所做出的异议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申请。再次,如若发现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上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寻求监督帮助,因为检察院对于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监督权责。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申诉的过程中,必须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