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当丈夫由于参与赌博活动而产生债务时,其配偶并不需要对此承担还款义务。这是因为在我国严令禁止赌博行为,因而由此衍生的债务并不能被视为合法的债务。法律观念上,夫妻共同负债通常涵盖了那些源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负担的债务。然而,当丈夫因参与赌博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并不符合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标准。然而,如果出借人对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赌博毫不知情,并且妻子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是赌债,那么出借人有可能会主张该笔债务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此种情境之下,妻子需要借助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实际上是丈夫的个人赌债,从而以此免于偿还相关债务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