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债务承担责任,通常所意味着的是关于公司股东间针对如何分担公司债务所达成的协商一致。在通常情况下,公司作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应当以其所有的资产来承担债务责任。然而,公司章程也有可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于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进行额外的约定。举例来说,可能会明确规定股东在未能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又或者在公司进行清算过程中,如果股东因违反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财产遭受损失,进而影响到债务清偿的,那么该股东将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公司章程中的这类约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此外,这种约定仅仅在公司内部具有约束力,并不能够对抗外部善意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