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想要让谁被关进去,那可不是随便说说就行了,主要负责批准或做出决定的就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这两家大佬。一般的情况下公安局要是想把某个犯罪嫌疑犯抓起来,就得先写个“捉拿申请”,还要带上他们调查出来的那堆资料和证据,然后一并送到本级别的人民检察院去审查看看能不能批捕。人民检察院看完这些以后,觉得这个犯人确实有问题要被关起来,就会决定同意公安局的请求进行批捕。甚至在审判环节上,如果人民法院觉得这个被告需要被关押,也可以自己做主来决定是否逮捕他。总的来说逮捕这种事儿可是大事儿,所以法律早就给定好了,只有特定的几个部门才有权力来决定,这样才能保证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同时也能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