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承担的基本原则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过失责任原则,该原则主张当违约方因为本身的错误行为而引发违约事件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关系中,则会采用无过失责任原则进行处理。其次是严格责任原则,这一原则规定只要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与约定不符,便应承担起违约责任,无论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再次是损害赔偿的完全赔偿原则,即违约方必须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其中也包括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利益。此外还有合理预见原则,该原则强调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到或应该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产生的损失。最后是减轻损失原则,如果非违约方对于损失的扩大负有过错,那么他们将无法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提出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