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或团体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动机,大规模进行赌博活动,甚至将此作为其核心业务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赌博犯罪。就网络赌博而言,若涉及到组织超过三名参与者进行赌博,且在整个赌博过程中,从中获取抽成的总金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赌资总额累积达到五万元以上;再或者场次参与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等情况,均可视为符合该罪名的立案追究标准。然而,还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仅仅只是参与了赌博,但所涉赌资较高的话,通常只会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惩罚,而非刑事立案调查。然而,由于各个地区对“赌资较大”的具体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在此无法提供具体数值。另外,网络赌博因其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及潜在风险,我们强烈建议您尽量避免此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