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轻微伤害案件中,即便当事人已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但其仍然需要继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与民事赔偿责任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范畴。根据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任何个人或组织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时,必须依约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护工服务费、交通出行费、营养滋补食品费用以及符合治疗和康复需要的其他各项合理支出费用,同时还应赔偿受害人因误工而导致的实际损失收入部分。因此即便受到过行政拘留的严肃处理,亦无法改变其仍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一事实。对于受访者来说,他们有权利通过正式的民事诉讼程序向加害方寻求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赔偿。在此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就具体赔偿事宜形成共识并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话,将有助于预防和避免可能出现的后续诉讼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