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并不依赖于对当事人进行直接且具有针对性的姓名标注,重要的是该行为所在性质是否属于公开地对他人进行侮辱,从而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即便没有直接指出某人的名字,但是通过相关的描绘和表述,使得公众可以明确地将此种行为与某个特定的人相联系,而且当这种行为表现出足够严重的程度,如导致受害者出现精神错乱、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严重后果,抑或是严重地干扰了受害者的正常工作、生活等方面,那么便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了侮辱罪。在此之外,在评估是否已经构成侮辱罪的过程中,还必须要全面关注到实施行为的形式、手段、所处环境以及涉及人群这几个关键要素。综上所述,一个行为是否被列为侮辱罪,需要从多个角度去综合分析和判断,不能仅仅依据某一个单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