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大型货车超载的处罚条例如下:
罚款金额: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记分制度: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
处罚执行:
运输单位的车辆如果有上述超载行为,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罚: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