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那个执行期,其实就是法院给到你们俩的一个约定时间,用来确保你们能够按照判决书上的要求来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假如说两年后这个时间期限终于过去了,但其中的一个人却依然没有付出行动去把自己的那份任务完成的话,那另一个人也不用太担心,因为他还是有机会可以继续向法院提出申请,让他们帮忙强制执行的。但是,这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必须得符合一些特定的情况才行。比如说,如果在这两年里,申请执行的人曾经向法院提出过申诉或者其他类似的维权行为,那么这个执行期就有可能被打断,然后重新开始计算。所以,两年后到底能不能再执行,这个问题真的很难一概而论的说。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还有法律的规定来做判断。如果你对这个事情感兴趣的话,最好还是去找个专门的律师聊聊,这样才能得到更准确、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