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框架下,保证人所应承担之责任及持续时间的期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前协议规定予以考察决定。如果在保证合约上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了保证期间,那么理应按照这些条约细则进行执行。倘若上述约定并不存在,则保证期间将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至于约定模糊或者不太明确的情况,保证期间将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在此应当特别说明的是,在保证期间之内,如果债权人未能依照相关法规向保证人主张其应有的合法权益,那么保证人将依法享有免责的权利。同样地,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情形而言,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便可径直要求保证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