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来讲,被告人自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之日起的第八日开始算起,有七天的时间来交付案件受理费。若逾期未予支付,也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是申请未能获得批准的话,那么在法院设定的期限内,倘若仍旧没有缴付这笔费用,法院将会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驳回起诉处理。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法律程序操作阶段中,比如对于反诉案件这一类特殊情况,则要求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反诉行为被确认之日开始的第八日开始算起,也同样有七天的时间来支付案件受理费。值得我们留意的是,诉讼费用应如何按时缴交以及缴费方式等细节信息,这些都需根据各受理案件法院的具体规定及要求来确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