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规定,一旦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确认并签名之后,它便自动取得法律效力。然而,在实务中仍可能出现如下几种情况,使得原告拥有提出再审请求的权利:第一种是调解过程未能遵循自愿原则;其次为调解协议的具体条款可能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若是原告能够通过合理手段证明上述任一问题确实存在,他有权在调解书正式生效起计算的六个月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然而,如果仅因原告个人意愿发生改变,而未发现任何法定的可撤销事项,那么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将继续有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其中所载明的各项义务。否则,另一方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而言之,能否成功推翻已签署的调解书,关键在于原告是否能够提供合法且充足的理由以及相应的证据来支撑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