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赔偿了对方损失且对方也同意写谅解书,仍有可能会被判刑,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刑事责任的追究主体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司法机关进行的,而不是由被害人决定。被害人的谅解只是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的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也不能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犯罪性质和情节的影响
如果犯罪行为性质严重,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即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也不足以完全抵消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法院仍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判刑,不过谅解书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使其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
例如,在一些故意杀人案件中,即使被告人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谅解,但由于犯罪行为本身的严重性,被告人仍可能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如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等,只是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从轻处罚。
法律规定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意味着只有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