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分包的这种情形里,通常情况下,工伤保险的责任基本上得由那些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来承担。
从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像建筑施工、矿山企业这类的用人单位,如果把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了那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那对于这些被招用的劳动者,就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去承担用工主体的责任,这里面就涵盖了工伤保险的责任。
不过,如果劳务分包合同里面已经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的承担方到底是谁,那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就好。不过有一点得特别注意,这样的约定可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哟。总之,在确定到底由谁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时候,一定要全面地考虑用工主体资格、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等等这些因素,这样才能做出最合理的判断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