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后作出判决的时间,关键在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所适用的程序。
在民事诉讼领域,要是采用简易程序,通常从立案那天起算,三个月内就能审结完毕;要是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在六个月内可以审结。倘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那得由本院的院长进行批准,这样能延长六个月;要是还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而在刑事诉讼当中,一般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以内进行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那些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存在法定特殊情形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是可以再延长三个月的。
不过要特别留意,以上所说的这些都只是普遍的规定而已,实际的判决时间会因为每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比如案件涉及的证据数量、当事人的配合程度、法律适用的难度等因素,都可能会对判决时间产生影响,所以不能简单地按照这些规定来确定具体的判决时间,而要结合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