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起诉不还钱的人时,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一般来说,我们需要向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要注意,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要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谓住所地,其实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后,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要排除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另外,如果借款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这个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法院去起诉就可以。而且,如果借款的双方都是自然人,那么除了可以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外,还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者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总之,在选择起诉法院的时候,一定要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要以方便诉讼过程以及有利于案件的执行为主要考量标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