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简单来说就是那种毫无理由地去挑衅别人,想打就打、想骚扰就骚扰他人,或者随便损坏、霸占公私财物,又或者在公共场所胡闹捣乱,把社会秩序严重破坏掉的行为。
它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主观方面,那肯定是故意的,就是心里想着去寻求刺激、发泄情绪,或者就是要逞强耍横。客观方面,有好几种表现形式。比如说随意殴打他人,要是情节特别恶劣的那种,就像多次随意地打别人,或者拿着凶器去随意殴打他人之类的。还有就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要是情节恶劣到一定程度的。另外,强拿硬要或者随便损坏、占用公私财物,要是情节严重的情况。再有就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的秩序严重混乱起来。
判断到底是不是构成这个罪,得综合考虑很多方面,得看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到底是什么,行为的方式又是怎样的,还有造成的危害后果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等等这些因素,都得一起考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