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这个事儿,可不能简单地就从诉讼开始算。在法律的范畴里,分居时间的起算点,一般是以夫妻双方实实在在处于分居状态的那个时间为准。
要判断是不是分居,关键就在于夫妻双方到底在事实上还合不在一起生活,像不再一起住,也不再履行夫妻之间该有的那些权利和义务之类的。
要是双方能齐心合力地就分居的起始时间达成一致,并且还能拿出像租房合同、证人的证言之类的相关证据,那可就好办,就能按照双方都认可的那个时间来确定。
可要是双方对分居的起始时间有争议,那可就麻烦,这时候法院就会仔仔细细地根据双方提供的各种证据,再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起来去判断分居的起始时间到底是啥时候。
总而言之,分居时间的认定那可真是得把各种因素和证据都考虑周全了才能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