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男方不见了,这可不会对案件的开庭审理造成啥影响。法院那可是会依照法定的程序来送达传票之类的法律文书。要是没办法直接把这些文书送到男方手里,那就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办法。这公告送达,得经过一段特定的期限,一般是60天,等过了这60天,就相当于已经送达。
从开始立案到正式开庭的这个时间,得看法院的案件排期之类的具体状况。要是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通常在立案之后的三个月内就能审结;要是用普通程序来审理案件,一般在立案之后的六个月内能够审结。不过,这都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实际的时间可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法院的工作安排等等这些因素而有所不一样。就比如说有些案件特别复杂,那审理的时间可能就会延长好多;要是法院那段时间工作特别忙,也可能会稍微影响一下开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