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的解除条件主要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自身的约定。通常来讲,以下这些情形一般不会被当作保证合同的解除条件:其一,主合同的当事人在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了变更,然而却依然在原本的保证期间内履行了债务。这意味着尽管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有了改变,但在保证期间内债务得以按时履行,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导致保证合同被解除。其二,主合同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对主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变更,但并没有使债务人的债务加重。也就是说,变更后的主合同内容并未给债务人带来更多的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保证合同一般也不会被解除。其三,保证人并不知晓或者不应该知晓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以新贷偿还旧贷的协议,然而依然为其提供了保证。这体现了在一定条件下,即使保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保证,也不一定会导致保证合同的解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具体的解除条件,必须结合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