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达成和解后,对方却又选择起诉,这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情况。
首先,要明确和解协议的性质。如果和解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并且其内容合法,同时已经履行完毕,那么这个协议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就如同两个朋友经过友好协商解决了纠纷,并且都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这个协议就应该得到尊重和执行。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对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和解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情形,又或者和解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对方就有可能起诉,并且法院可能会受理。这就像是一方在和解时被欺骗或者被逼无奈签订了协议,那么他就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在和解后,一定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和解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比如和解协议、履行的凭证等。这些证据将是证明和解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当对方起诉后,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详细说明和解的情况,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和解协议是有效的,那么很可能会驳回对方的起诉,维护和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