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常见的情形能够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生活中,当我们的人格权遭遇侵害时,就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像生命权受到侵犯,这是最为严重的情况之一;健康权被损害,比如身体因意外或他人行为而受伤;身体权被侵害,身体的完整性遭到破坏等。还有姓名权,随意被他人冒用或更改;肖像权,自己的照片被未经许可地使用或恶意传播;名誉权,因他人的不实言论而导致自己的名誉受损;荣誉权,辛苦获得的荣誉被他人非法剥夺;隐私权,个人的私密信息被泄露等。
另外,要是非法让被监护人脱离了监护范围,使得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损害,也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再者,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了侵害,其近亲属有权利去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案件事实。同时,赔偿的数额也不是随意确定的,需要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故意还是过失;行为方式,是粗暴还是隐蔽;以及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只有在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合理地获得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