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经历起诉立案后又撤诉的情况时,案件受理费的退还情况是由案件的具体状况所决定的。
在民事案件领域,倘若进行了撤诉操作,那么受理费将会减半收取。也就是说,之前已经缴纳的受理费,会有一半被退还回来。并且,如果是以调解的方式来使案件结案,又或者是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的,这种情况下,受理费同样可以减半收取。
而在行政案件中,只要是撤诉的情况,受理费也是减半收取。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一旦撤诉之后再次提起起诉,人民法院会对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撤诉后就一定能全额退还费用,也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不符合某些条件就不能退还费用。总之,撤诉费用的退还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直接,必须结合具体的案件类型以及相关的规定来准确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