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去做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儿,这一行为会扰乱金融秩序。
它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从客观方面来看,没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着合法经营的外衣来吸收资金,还通过各种途径像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用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回报,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去吸收资金。
要是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单位的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那就很有可能构成这个罪。而且量刑方面,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有所不同,情节轻的可能处罚轻些,情节重的那处罚就会重一些。这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一些主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