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生活中您遭遇了受伤的情况,却没有签订合同,通常情况下,向法院请求对自身民事权利进行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这里要特别注意,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能够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以及明确知晓义务人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要是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伤害是比较明显的,那么就从受伤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如果伤害在当时并没有被发现,之后经过检查才确诊,并且能够证明这种伤害是由他人的侵害所引起的,这时就要从伤势被确诊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然而,也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对方主动同意履行相关义务,又或者您曾经向对方主张过自己的权利等,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之时起,或者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开始计算。具体到您的实际情况,到底适用哪种情况,还需要结合您所拥有的实际证据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形来进行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