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起诉到开庭的时间并没有一个确切且固定的时长。对于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是从立案那一天开始算起,在三个月之内就能审结完毕;而普通程序的案件,就得在立案后的六个月之内审结。不过,这仅仅是法律所规定的最长时间。
其实,具体的时间会受到好多因素的影响。像是法院当时所受理的案件数量,如果案件特别多,那审理的进度可能就会慢一些;还有传票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情况,如果遇到一些阻碍,送达不顺利,也会耽误时间;要是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那这一程序就得先处理完,也会让开庭时间往后推;
另外,如果案件需要进行鉴定或者补充证据,那肯定也得花费一定的时间。
要是案件的事实特别清晰,双方之间的争议也不大,那么就有可能很快地安排开庭;但要是情况相反,争议比较大,需要仔细调查和审理,那可能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而且,法院也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对案件进行合理的排期。所以,真的没办法准确地预估出一个具体的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