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问题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来确定。当要明确这一赔偿数额时,首先是以权利人因被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为依据进行确定;倘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切知晓,那就可以通过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要是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明确的话,就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进行合理的判定。而对于那些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能够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出数额的基础上,将赔偿数额确定为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赔偿数额不仅仅是实际损失等方面的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了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开支。法定赔偿的上限是五百万元,不过具体的赔偿数额会综合各种实际情况和因素来进行判定,以确保能给予权利人合理且恰当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