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费一般来讲是由被执行人来承担的。
当执行程序开始后,申请执行人通常不需要提前预交执行费。执行法院会在整个执行过程里,从那些已经执行到位的款项里,优先把执行费扣除掉,这样就能用来支付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不过,如果执行申请被申请人撤回了,那已经交纳的执行费是不会再退还的。
这里要特别留意一下,要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关于执行费的负担问题,就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一起进行协商来解决。要是协商不出结果,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总的来说,被执行人在承担强制执行费这件事上是主要责任方,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费用的负担方式可能会发生改变。就好比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或者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执行费的负担就可能不会完全按照常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