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分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情况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认定由另一方承担。
当债务是用于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求,比如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为了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像一起投资生意等,即便此时夫妻处于分居状态,这种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共同承担。
然而,如果可以明确证明债务是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并且债权人也无法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对此负责。
所以,要确定夫妻分居期间债务的性质及承担方,必须综合考虑债务的具体用途、产生的方式以及能够提供的相关证据等多方面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避免因债务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