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事儿。就拿那员工打官司来说,一般,从立案那一天起,三个月内就能审完。这就好比员工去法院告公司,这三个月就像是给法院规定的一个小期限,得赶紧把事儿给整利索。
可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那可就不一样。就好像案件特别疑难复杂,就跟那解不开的谜团似的,或者需要做鉴定啥的,那审理期限就得延长。不过,延长之后的总审限可不能超过六个月,这就像是给延长期限设了个上限,不能一直拖下去。
咱得注意,具体的判决时间那可不光受审理期限的影响,还得看案件证据收集得咋样。要是证据收集得快,那判决可能就早点出来;要是证据收集得慢,那可就得多等会儿。而且,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也很重要,要是其中一方老是拖拖拉拉的,那也会影响判决时间。
在审理过程中,要是发现这个案件不太适合用简易程序,那就有可能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普通程序的审限通常是六个月,就跟简易程序比起来,时间稍微长那么一丢丢。所以说,简易程序的判决时间可真不是绝对固定的,得综合各种情况来好好判断,可不能想当然地就觉得三个月肯定能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