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工伤期满却伤未愈不能上班的事儿,可得好好弄清楚。
就说那向单位提交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这事儿,就好比你受伤了,得让单位知道你还需要时间恢复。你得附上那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就像医生给你开的“康复许可证”一样,清清楚楚地写着你还需要休息多久。那休假建议,就像是医生给你开的“休息处方”,指定了你需要休息的具体时长和注意事项。
要是单位不同意延长,那可不能怕,赶紧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认。这就好比请一个公正的“裁判”来判断你到底需要休息多久。在这期间,单位可不能随便就以旷工啥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像不能无缘无故地把你从队伍里踢出去一样。
要是你的劳动能力真的受到影响了,那可得及时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就像是给你的身体做一个“能力评估”,确定伤残等级,然后就能拿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像拿到一份受伤后的“补偿金”一样,有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等。
总之,一定要把相关的医疗证明好好保存着,就像守护着自己的“健康宝藏”一样,还要把与单位沟通的证据也留好,就像留下自己维权的“证据链”一样,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