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中国,那第一次开庭到底判不判离婚,那可真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去判定。就好比说,这就像是一场法庭上的大考验,关键就在于到底有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种情况出现。
比如说,要是有一方做出了像重婚这种超级严重的事儿,那这就明显能看出来夫妻感情早就破裂;或者是和别人同居在一起,这也能说明感情出大问题了;要是一方动不动就实施家庭暴力,那这夫妻关系肯定是没法维持下去;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都能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再比如,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考量因素。要是原告能够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让法官相信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那法院很有可能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就判决离婚。
但要是证据不太足,或者被告特别坚决地不同意离婚,而且也不存在那些法定的离婚事由,那法院通常就会先去调解一下。要是调解也不成功,一般就不会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就判离。所以,具体到每个案件,那都得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仔细判断,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