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来好好说说这财产保全期间公司开设账户那点事儿。
财产保全就像是给特定财产套上了一个“紧箍咒”,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将来的裁判能顺利执行。那这期间,公司原则上是可以开设其他账户。就好比一个人被限制了某些行为,但还是可以有一些正常的生活活动。
比如说,公司本来有一个主要的账户用来日常经营,现在想开一个专门用于某个新项目的账户,只要这个新账户里的钱跟被保全的财产没啥关系,那通常是没问题的。就好像你有一笔钱存在银行保险箱里,你再去开个新的储蓄账户存其他的钱,这是两码事。
但是,如果法院发现公司新开的账户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那可就糟,就像小偷想把偷来的东西藏到别的地方,那法院肯定不会坐视不管,会马上对新账户进行冻结,让那些想逃的财产无处可逃。
而且,公司在这期间的资金往来必须得合法合规,就跟我们走路得走在正道上一样。得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要是敢弄虚作假,那可就麻烦,得面临罚款、拘留这些惩罚,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可就不是小事,搞不好得蹲大牢。所以,公司可别在这财产保全期间耍什么花样,老老实实遵守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