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来说说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就好比有个员工,他明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搞犯罪,还傻乎乎地给人家提供互联网接入这种技术支持,或者去做广告推广、支付结算之类的帮忙事儿。要是情节严重,那可就惨,得蹲三年以下的牢,还得判处罚金。
比如说有个公司,它为三个以上不同的犯罪团伙提供了这种帮助,这就属于“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严重情形,那量刑肯定跑不了。再比如,支付结算的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就像员工帮着结算了二十多万的非法资金,这罪过可大了去。还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了五万元以上的资金,这也得算在“情节严重”里面。
不过,如果这个员工是从犯,那量刑的时候就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是他还主动自首,坦白自己的罪行,那也能争取到宽大处理。要是他又有立功表现,比如协助警方抓获了其他犯罪嫌疑人,那量刑就更能往轻了弄。反正,具体的量刑得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把犯罪事实、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都考虑进去,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