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执行期限超过二年的事儿,那可真是有点复杂。就好比你去追一个好久没联系的朋友,时间一长,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人家。
要是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形,就像是突然收到朋友的一条消息,说要一起聚聚,那这时候追朋友的时效就又重新开始计算。或者就像你给朋友打了个电话,说很想念他,想约他出来,这也能让追朋友的时效重新“活”过来。
可要是不存在这些中断或中止事由,那被执行人就可能拿着超过执行时效这个理由来跟你抬杠。不过别慌,就好像你去超市买东西,没带够钱,收银员不会主动不要你的钱一样,法院也不会主动去审查执行时效,除非被执行人自己提出来。
这时候,你就得赶紧像个小侦探一样,收集和整理各种证据。比如说之前跟被执行人联系的那些书面材料,像邮件、短信,或者找些证人来证明你一直在努力追这个“朋友”(执行案件),时效没过去。
然后,要积极地跟执行法官沟通,就像你跟朋友解释你的难处一样,争取让法官了解你的情况,给你一个有利的处理结果。可不能就这么轻易放弃,不然可能就真的追不回那个“朋友”(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