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在面对债务问题时,是以其全部的财产来承担责任的。
公司的财产包含了很多种类,像货币,这是我们日常经常用到的;还有实物,比如一些设备、办公用品等;以及知识产权,像专利、商标之类的;还有土地使用权等这些能够用货币来估价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在偿还债务的时候,有这样一些原则。
首先,一定要按照债务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时间、方式以及金额去进行偿还,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其次,如果公司的财产不够用来清偿全部的债务,那在进入破产程序的时候,就要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来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具体来说,就是要优先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给清偿掉,然后再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的补偿金,接着是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的破产债权。
总而言之,股东是以他们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而公司,则是以它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