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的理由去借钱,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但这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有一些的,其中就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借款人得想着把借到的钱占为己有,而不是想着要还回去。通过虚构一些事实,或者把真相隐瞒起来,用这样的方法去骗取数额比较大的公私财物。这里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不过具体的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方而有所规定。
要是借款人一开始就压根没有要还钱的意愿,借着虚构的理由把钱借到手后,就肆意地挥霍掉,或者把钱藏起来不还,而且这种借款的数额达到了较大的标准,那很可能就构成诈骗罪。
可是,如果借款人虽然编造了理由去借钱,但他是有还款的意愿和计划的,只是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比如突然生了大病或者遇到了什么意外情况,导致没办法按时还钱,那一般就不会认定为诈骗罪,而很可能只是属于民事借贷纠纷。所以,到底是不是构成诈骗罪,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