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相关的事儿。就好比有个员工,他所在的公司涉及到一些法律纠纷,一开始法院作出了保全裁定,把一些东西给保全起来了。结果,这案件突然要移送其他法院去审理。这时候,原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就得乖乖地把那些保全材料给移送过去,就好像把重要的文件交给新的“接手人”一样。
那受移送的法院,可不能因为案件移送就不把保全裁定当回事儿,得乖乖地继续执行保全措施,就跟接力赛跑一样,得把这“保全棒”传下去。而且,保全措施的效力那可是很顽强的,不会因为案件从一个法院移到另一个法院就消失。
就拿那个员工的事儿来说,受移送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觉得没必要再保全,那也得依法作出裁定,不能随便瞎搞。要是在移送的过程中,这个员工对保全裁定不服,他还是可以去找原法院申请复议的,就像他有权利为自己争取权益一样。要是当初申请保全的时候搞错,那申请人就得承担责任,得赔偿被申请人因为保全而遭受的损失。
总之,不管案件怎么移送,已经采取的合法有效的保全措施那可是稳稳当当的,不会因为移送就变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