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那这败诉方到底承不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可真得好好说道说道。就拿知识产权侵权这个事儿来说,要是法律有明确规定,那败诉方可就惨,非得承担胜诉方那合理的律师费不可。比如说,有个企业发明了一个特别厉害的新技术,结果被另一家企业给侵权了,那胜诉的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可是花了不少钱请律师打官司,要是法律规定了败诉方得承担这些费用,那败诉的企业就得乖乖掏腰包。
再看看合同约定这一块,要是双方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地写清楚,违约方得承担对方因维权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就好比有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其中约定了要是一方违约,就得承担对方的维权费用,包括律师费。那要是真出了纠纷,败诉的那个公司就得按照合同约定,把胜诉方的律师费给人家掏。
不过,在大多数普通的民事案件里,要是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那胜诉方的律师费通常就得自己扛。就像两个邻居因为一些小事闹纠纷,去打官司,要是没前面说的那些规定和约定,那胜诉的邻居可就得自己掏律师费,可别指望败诉的邻居会给报销。所以说,这事儿可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不能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