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规定,一般来说保证期间并没有明确限定不能超过两年。
保证期间主要是用来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那段时间。要是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做出约定,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不过,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结束了,那就相当于没有约定。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太清楚,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为期六个月。
这里要注意,法律是允许当事人自己去约定保证期间的长短的,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也是有效的。但是,过长的保证期间可能会对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谨慎地去约定保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