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那可真是个值得好好说道说道的事儿。就说这一般,那诉讼费是由原告先预交的。这就好比一开始是原告站出来挑起了这个“打官司”的担子。要是最后案件判决离婚,那这诉讼费就得由双方一起来分担,就好像离婚这件事不能让一方全扛着。要是调解结案,通常就得由双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商量着该怎么分担这个诉讼费,这就跟两个人商量着怎么分家里的东西一样。要是原告突然撤诉了,那这受理费就又得由原告自己承担,就好像原告突然改变主意不想打这场官司。
不过,在判决的时候,法院那可是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的。比如说,要是一方存在明显的过错,就像一方在婚姻里老是偷偷摸摸地做对不起对方的事,最后导致离婚了,那法院很可能就会让这有过错的一方多承担一些诉讼费,这就像是对过错方的一种小小的“惩罚”。反正,诉讼费的承担可不是固定不变的,就像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一样,得由法院好好地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之后才能决定。比如说财产分割情况,要是一方在财产分割中占了大便宜,那可能也得让他多承担一些诉讼费,这样才公平。总之,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可不是简单就能说清楚的,得看具体的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