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在清偿债务时遵循着特定的原则和顺序。
首先,会用公司自身所拥有的资产去偿还债务,这些资产涵盖了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应收账款等等。
在清偿的先后顺序方面,第一步是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要清偿所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同时还要将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一并清偿。
然后,清偿欠缴的除前面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的税款。
最后,才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倘若公司的资产无法完全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就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进入破产程序,并且按照上述法定的顺序和比例来进行清偿。而股东们仅需以他们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