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本身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那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双方压根儿就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般来说是应该退还彩礼的;要是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却实实在在没有共同生活过,又或者是在婚前给了彩礼,结果导致给彩礼的人生活都困难了,这种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也得退还彩礼。
不过,如果彩礼已经被用在了共同生活的开销当中,或者有一部分被用来购置了双方一起使用的物品之类的,那在退还的时候,就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扣除掉相应的部分。
另外,到底要不要退还以及退还多少数额,还得综合考虑双方在这件事情上的过错程度,还有彩礼具体的用途等等这些因素。总之,彩礼的退还可不能一概而论,得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