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这件事里,误工期限的确定通常是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开出来的证明。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变成残疾了还在持续误工,那误工时间就能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另外,伤残评定的时机得是以事故直接造成的损伤,或者确实是因为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治疗结束为准。对于那些比较复杂的伤情,如果没办法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来确定误工期限,那就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
这里要特别注意,要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得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算;要是受害人没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